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政协:
经市政协四届5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酒泉东方国际大酒店6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1.传达学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书面);
2.听取酒泉市人民政府对《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3.讨论通过《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委员视察考察工作规则》;
4.审议通过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任命决定。
三、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
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政协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四、有关事项
1.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市政协秘书长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条在报到时一并交会议报到处,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备案。
2.请各县(市、区)政协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4月5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报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王晓莉,联系电话:2660563 2656918(传真)
3.请各县(市、区)政协负责组织辖区内参加会议的人员于4月6日(星期四)下午4:00至6:00在酒泉东方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统一报到。联系人:赵宇安,联系电话:13993728116
政协酒泉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